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调整海口市自来水价格的请示》(海水字〔2014〕620号)收悉。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报海口市十五届第3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海口市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批复如下:
一、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
(一)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范围为你公司供水范围内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
(二)阶梯水价按每户用水人口数4人(含4人以下)为基本户,每户用水人口5人及以上的,由用水户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可相应增加5.5吨,超过核定用水基数的,按阶梯水价收费。
(三)抄表周期内居民生活用水量超过22吨但未达到23吨时,按22吨计算;22吨至23吨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四)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按第一级阶梯价格每吨加价0.02元计收水费。
二、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标准
水价调整的对象为你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各类用水户。水价分类由原来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具体分类及价格详见下表:
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表
单位:元/吨
序号
| 用水类别
| 内 容
| 水 价
| 适用范围
|
1
| 居民生活用水
|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
| 1.75
| 包括城乡居民、市政园林绿化养护、居民小区绿化、城市消防、学校、敬老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水
|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3~33吨之间)
| 2.63
|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及以上)
| 5.25
|
2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工业用水
| 2.4
| 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
3.2
|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
其 他
| 3.2
| 除居民生活用水类、特种用水类及工业用水类以外的其他用水
|
3
| 特种用水
| 10
| 包括歌舞厅、酒吧、美容、美体、桑拿、按摩、健身、足疗、水疗、茶艺馆、洗车、外轮、高尔夫球场及练习场等行业
|
备注:1. 表中所列为用户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的阶梯水价水量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阶梯水价水量基数相应增加。
2. 非居民生活用水中的工业用水价格分两步调整:2015年2月1日起调整为每吨2.4元;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吨3.2元。
3. 表中水价未含代收的0.02元/吨政府价格调节基金。
|
三、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今后遇到国家和省调整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水源费时按规定同步调整水价。
四、水价优惠措施
对海口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5.5吨以下(含5.5吨)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居民生活用水从原来的1.3元/吨降为1元/吨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五、切实加强供水经营管理
(一)加强经营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控制供水成本。要针对存在问题,在堵漏降耗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供水质量,确保供水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抄表到户”工作,继续对没有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的城市居民用户水表进行改造。
六、本批复从2015年2月1日起实行。
海口市物价局
2015年1月9日